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简介
价格: | ¥ 6,800.00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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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dgxw.org/ldgx/index.html中国劳动关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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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 | 一级 (高级技师) 二级 (技师) 三级 (高级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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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师)
【课程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处置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幸福广东的工作要求,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省厅工作部署,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每个社区、每户大中型企业均需配备1名以上劳动关系协调员。
【学员对象】
1. 从事和准备从事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人力资源(含人事、劳资薪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安全保障、社会保险等)和劳动关系管理的人员;
2. 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务租赁、人才租赁、猎头、律师行业涉及劳动关系的相关人员;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是基层从事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
4. 地方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工会从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5. 企业调解、行业调解、街道(乡镇)调解以及人民调解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课程内容】
依据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职业功能模块进行授课。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报名条件】
【报名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辽宁省职业技能申请表、二寸白底相片3张,电子照片一份(大小为40k内容,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综合评审可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形式。
【课程费用】
【政府补贴】
对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并被聘用的人员执行辽文的规定,用人单位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所有企业)凡聘用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高师资格的人员,分别对应给予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待遇。
此外,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对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劳动关系协调员补贴1000元/人,劳动关系协调师和高级补贴1200元/(申请办法详见相关文件)。
【我校优势】
经验丰富——专家库教师、培训经验丰富
效果显著——考试通过率高于同类资格考试
师资雄厚——鉴定专家、高校教授、企业实战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