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改革方案及培训计划
2017-08-04 来自: 盘锦辽河职业培训学校 浏览次数:2524
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建造师的改革方案,具体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去除了“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执业印章”退出历史舞台。
二、《征求意见稿》要求所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都必须为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
三、注册条件要求。建造师首次注册,,需要提供“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关系有效证明”;而被记入不良行为的申请人,重新申请注册的,《征求意见稿》强调“自申请之日起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的要求。
四、明确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辽河职业培训学校近期开展二级建造师预报名班,具体如下:
联系电话:0427-338187 15668703611